1.流浪少女 (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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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中点缀着各色灯光,望着窗外远处灯火辉煌的夜景,白日的喧哗随着深深夜幕的笼罩,逐渐沉寂,只是偶尔传来几声飙车党的引擎轰鸣声或者小混混们叫骂嬉笑。
这里是哥谭市西南部的唐人街,三合会的地盘,当然,对于窗边静坐的那个倩影来说,三合会什么的完全不在关心的范围之内,毕竟如果连明天的早餐在哪里都不知道的话,地盘老大是三合会或者小丑什么的根本是无所谓的。
窗边的倩影的轮廓并不分明,唯一的光源来自街上昏黄的街灯,照出一个忧愁的面孔,在静坐良久之后,一声愁叹微不可闻地被吞没在黑暗中。这道倩影慢悠悠起身借着微弱的灯光歪倒在窗边的一张床单上,说是倩影,却名不副实,毕竟一个穿着套头衫和肥大的牛仔裤的女孩儿,再漂亮,也难和倩影两个字产生联系。
茉莉·怀特,一个亚裔偷渡者,正是我们的女主。没有合法的身份,也没有学历,再想想自己甚至连自己究竟是谁都不清楚,想要在异国他乡谋生实在是太艰难了。想到这些,自暴自弃地哀叹一声在床单上伸了一个懒腰,至少我还有一条床单可以睡······
“我果然还是太冲动了”猛然从床单上翻身而起,茉莉喃喃自语到。
在脑海中清点了一下自己的财产,一张床单,两身衣服,一把萧,再加上牙刷牙膏、一瓶洗发水和一个大背包,可以说自己算得上身无长物了,连家徒四壁这个词都算抬举她了,她连家都没有。
茉莉在脑海中绝望地呵呵两声,“我怎么就这么穷啊!就这些东西,大半夜出去都不用担心自己被流浪汉打劫了,老娘现在比流浪汉还穷!”
也只是脑海里这样想想罢了,虽然依靠自己来历不明的功夫肉搏自己占优,但是万一碰见一个有枪的,她不想自找麻烦用身体试试看自己防不防弹。
与其他的偷渡者不同,茉莉来美国并非是为了赚钱或者美国身份,她的目的只有一个,弄清楚自己究竟是谁,从哪里来。
是的,茉莉对于自己的来历一无所知,除了零零碎碎的关于超级英雄的信息,考虑到这个世界到处都有超级英雄,这并不奇怪,奇怪的是,在她残存的记忆里,超级英雄只是漫画书和影视剧上的故事。
基于自己的记忆,茉莉有两种猜测:一是自己和死侍一样打破了第四面墙,二是自己根本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证实自己的猜想的方式只有一个,那就是超级英雄!
就这样,茉莉在中国一无所知地醒来,理清思路后,为了找到真相,千方百计地用一些不义之财买通了蛇头偷渡到美国。
终于,来到了超级英雄城市--哥谭!
记忆中的哥谭市,可谓民风淳朴哥谭市,人杰地灵阿卡姆。茉莉并没有低估哥谭市的危险性,她猜测也许自己是什么非凡的人物,毕竟能和蛇说话而且似乎还会一些功夫,身体素质也远高于常人的情况,怎么也不像是普通人的设定。
她选择哥谭市,除了蝙蝠家族是记忆里最熟悉的超级英雄外的原因外,还有一点就是,她有一种冥冥之中的预感,也许哥谭市有什么东西与她有缘。
虽然在想清楚后当机立断利用自己的能力获得了些不义之财偷渡到美国,但是之后的生活并没有想象的一帆风顺。
茉莉需要蝙蝠家族的帮助,同时也并不想暴露自己的特殊之处,考虑到蝙蝠家族的疑心病传统,她想展现给他们一个正面的形象,这不仅仅是出于功利的考虑,同时也是因为茉莉对于利用能力获取不义之财非常地抵触。
之前在中国不得已通过打劫小混混筹够了来美国的费用,无论如何她再也不想靠这种方式谋生了,哪怕哥谭有超过中国十倍多的流氓无赖。“这样的话,明天要想办法赚钱了······之前剩下的钱连明天买饭的钱都不够。”一张俏脸在黑暗中皱成一团,两只手在冰凉的青丝上抓狂地纠结揉弄,最终也只能泄了气似的垂在身侧。
瞥了瞥装在包里的萧,“豁出去了!明天就去街头卖艺试试看!但愿美国人民能欣赏中国的曲子,唔,要不找时间练练美国歌曲。”
整理完思绪,打定主意明天去卖艺之后,茉莉终于蜷缩在床单上睡去,陪伴她的是在楼下的楼下聚集着的几个瘾君子流浪汉。
哥谭靠海,天气常常是潮湿多雨的,更别提天空中仿佛黑云压城一般的层层厚重乌云。对于流浪在街上的流浪汉和孩子们来说,不下雨是最好的情况了,这些人往往只有纸箱作为栖身之所来保留一点温暖,一下雨连这最后的温暖都要被浸泡在泥水里稀烂成哥谭脸上的污渍。
像茉莉栖身的这样完好干净的废弃楼房在哥谭是没那么安全的,它们往往是帮派分子的聚集地,也是流氓无赖的狩猎场,甚至细心的话还能发现最下等的暗娼流莺的踪迹。总而言之,废弃楼房最容意藏污纳垢了。
当然,在哥谭这种地方,哪怕是灯火辉煌,衣香鬓影的上层社会所在的摩登大楼里未必就比废楼干净,或许从某个层面来说,怕是更加污秽不堪呢!
夜安静地掩盖着一切美好或是罪恶的事情,一切就如往常一样。
突然,茉莉被一阵骚动惊醒!
楼下的瘾君子们似乎出了什么事情,隐隐传来什么人的惊呼声,这不寻常,这群流浪汉在这样安静的夜里要么磕完药就醉生梦死,要么半死不活地仿佛行尸走肉一般看不出喜怒哀乐,可是现在他们听起来似乎像是又重新成为了鲜活的人类,血管里流动着温暖的血液。
整理了一下衣物后茉莉靠在窗边望向街道,她知道为什么流浪汉们在咒骂或是惊呼了。在这条街远处的拐角,她看见了那个黑影和鲜艳的披风消失在巷道的阴影中,留下被绑在街灯上的三个奇形怪状的朋克男子。
茉莉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的双手紧握在胸前,仿佛在阻止什么从胸腔里撕开肌肉蹦出来。
“太酷了!”一脸在黑暗中看不见的花痴表情,两只眼睛牢牢盯着他们消失的那个巷子,似乎能把他们再看回来似的。
不同于记忆里看漫画和电影的感觉,现在茉莉刚刚看见了一个传奇,额不,是两个传奇,蝙蝠侠和罗宾!这种仿佛置身于粉丝见面会的欣喜和震动充满了茉莉的胸腔。
“这是哪一个罗宾······”
“根据自己这几天了解到的信息,哥谭首富似乎有两个养子,那么也就是说第三代罗宾提姆·德雷克还没出现,杰森·托德还没遇害,嗯,这个罗宾应该就是杰森了,不过他看起来比漫画上瘦小多了呀。”
流浪汉们的骚动已经渐渐平息,沉吟片刻,茉莉在激动中推测自己或许有机会拯救杰森的性命,但这并不是没有顾虑的。
回到床单上盘腿坐好,“要是改变剧情会不会像闪点那样,那样的话就麻烦了······等一下,这个语气怎么像是已经接受这个世界是漫画作品了······可是,要坐视这个孩子的不幸,实在心疼地是接受不了啊。”茉莉抹了一把脸躺下继续纠结。
杰森·托德,自幼父亲入狱,独自保护吸毒的母亲,母亲身死后成为了蝙蝠侠的养子当上了罗宾,在十五岁那年被小丑凌虐至死。
心中默想了一遍杰森的悲惨身世,茉莉始终无法狠下心任其发生。
“无论如何,不管我是打破了第四面墙还是穿越了,既然来了哥谭,如果我什么都不做的话,还不如缩手缩脚浑浑噩噩地苟活下去,连拯救一个孩子的魄力都没有,那我直接承认自己是个废物吧!”
决心已定的茉莉在脑海里计划着如何拯救罗宾,终于在纷繁的思绪里坠入梦乡。
也许是心里想着事情,天刚擦亮,茉莉就辗转反侧再也睡不着了,身下垫着纸箱的床单怎么睡都不舒服。索性起身打点行装,简而言之就是把仅有的几样家伙什装进大背包里,然后去不远处的小喷泉里解决洗漱问题。
在唐人街一条繁华的美食街边踌躇了良久,久到已经有人注意到这个漂亮到少见的亚裔女孩儿,甚至有人窃窃私语猜测这个年轻漂亮的贫穷女孩儿是不是打算走上站街的道路。
“早死早超生!”
顶着商铺老板和食客们打量的目光,茉莉心一横,找了个阴凉的街角,抽出从背包里伸出来半截的长萧,支起写着“我需要钱”的纸板,深吸一口气平复羞耻的心情,吹奏了一首明月几时有。
由于过度羞耻,茉莉在吹奏时连头都不抬,直至吹完一曲后台抬眼,面前确实停驻着几个人,这令茉莉振奋不少,“只是,大家怎么都不给钱呢,哪怕一美元都好啊。”茉莉心里欲哭无泪。
她没想到的是,自己忘了一件事。
“你好,我应该把钱放在哪里呢?”
一个蓝眼睛的青年手里捏着一张富兰克林微笑问道。
连富兰克林也无法获得她双眼的焦点,此时茉莉心里只蹦出来一句话“他长得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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